第 175 章(捉虫)_恶毒炮灰重生以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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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75 章(捉虫)

  第一百七十五章

  整个剧组的人都知道陶暮带人很厉害,用分分钟入戏这种话来形容,或许有些夸张。但只要演技在水准线上,又在拍戏之前精心准备过,那么在跟陶暮对戏的时候,情绪确实更容易受到催化。

  奈何王者再叼也带不动青铜。以沈毓如今的演技,就算陶暮想带,也得看沈毓自己争不争气。毕竟陶暮只是一名演员,又不是袋鼠。

  更何况沈毓虽然心心念念的想让陶暮带他入戏,可是两人的对手戏也只剩下一场——就是影片大结局时的码头乱战。

  严晟卧底身份暴露,带领警察到码头围剿欲潜逃到东南亚的黑帮大佬。枪战时严御帮周远霆挡枪,留下一段遗言后,周远霆弃尸而逃,跟随黑帮大佬一起离开。

  当然,在内地版本中,因为肿菊不满正面人物身死,黑恶势力最终却能逍遥法外的结局,又让剧组加了一幕戏,就是想要潜逃的黑帮大佬和周远霆最终还是踉跄入狱。然而徐导却认为这种改动不符合剧本主旨和电影深意,始终不同意这个改动。双方僵持不下。直到一年后,剧组才妥协。

  然而《黑白》的盗版DVD已经在内地泛滥了。最终导致影片在内地上映后,票房还不超过一千万。

  这也是当初徐导邀请陶暮带资进组,陶暮却婉言谢绝的重要原因。

  码头

  很多香城黑帮电影都会出现的经典取景,道具组和灯光摄像正在忙着布置片场。

  陶暮和其他几位大咖坐在化妆间里,一边化妆一边等戏。

  因为要拍打戏,而且是大结局的高/潮戏,所有人的造型都特别酷。黑帮这边是清一色的黑西服黑衬衫,警察那边就是清一色的飞虎队特战服。

  身为这场戏的主角之一,周远霆使用的枪支是格/洛/克17式手/枪。口径9毫米。这种枪支的主要特点是广泛采用塑料零部件,质量小,机构动作可靠,容弹量大。

  不过在拍摄电影的时候基本无需考虑这种问题。众所周知,一般拍摄枪战电影,哪怕主角拿的是一支只能容纳六颗子弹的手/枪。只要剧情需要,主角的枪里永远都是有子弹的。

  枪里没有子弹的只能是配角。

  比如说陶暮。他在拍摄枪战这场戏的时候,就有很多单手换弹夹的镜头。因为之前在警校培训过几个月,陶暮的动作非常熟练而且标准。跟剧组请来的实战经验非常丰富的特警教官不一样,陶暮在做动作的时候还会考虑镜头角度和角色气质。他在警校培训的时候就结合剧情给周远霆设计了不少战术动作。历经几个月的默默训练,如今拿到镜头前,简直不要太帅。

  用方影后调侃陶暮的话来形容,那就是陶总耍帅绝对是专业级的。以至于在拍摄间隙,就连周彦青和其他几位大咖都忍不住凑过来,跟陶暮请教换弹夹和摆pose等各种耍帅要领。

  剧组选择的拍摄地点是某个废弃码头。考虑到这段枪战是整个影片的最后高/潮部分,场面非常宏大,涉及演员二百多人,场面调度非常复杂。所以徐导决定分几个部分拍摄。先拍文戏,再拍单人打斗镜头特写部分,最后再拍群戏部分。

  因为是外景拍摄,光是打光和收音就布置了一个多小时。

  徐导吸取以前的教训,把周彦青、严晟、王锦生、方若缇和其他几位演员的镜头都拍完了。拖到最后,才开始拍摄陶暮跟沈毓的对手戏。

  是警察和飞虎队进入码头后,严御疯狂寻找周远霆,最后在一处集装箱后面发现周远霆。两人持枪对峙的一幕。

  “阿霆!”

  周远霆回头,用枪指着严御。陶暮的动作非常标准,一抬手指着沈毓的眉心,手臂平直纹丝不动,手指搭在扳机上。

  沈毓也跟他做同样的动作。只不过沈毓的体能不太行。他是双手端枪,手臂还晃晃悠悠的。下意识还有点勾肩驼背,仪态很不好。最重要的是,不知道是因为心情紧张还是其他原因,沈毓的手指也勾进扳机里面。

  陶暮留意到这一幕,不觉皱了皱眉。

  “cut!”徐导从监视器后面伸出头,问陶暮:“怎么了?”

  “姿势不对。”陶暮挽了个枪花顺势手枪。动作干脆利落的让人眼前一亮。丫绝对是在片场耍帅耍习惯了。

  “你要把食指伸直贴在扳机护圈旁边,而且要保持枪口冲下。因为在剧本设定中,严御并不想杀掉周远霆。”而他们在警察学校训练的时候,教官再三嘱咐他们,在开枪前,手指绝对不能伸进扳机护圈。

  严御既然不想冲周远霆开枪,又是正规的警察出身,自然不会犯这种错误。

  别以为小细节无所谓,陶暮在诠释角色的时候最喜欢用各种细节反应人物内心。尤其是这种微动作。而且这种小设计的好处就在于,它还能让观众在观影的时候对人物内心的刻画产生更加直观的领悟。最重要的是跟演员的演技没有多大关系——并不考验演技,只需要用心体会角色。从某种程度上讲,属于特别讨巧的小心思。

  如果演技不够的话,就可以用这种小细节来凑。尽量避免脸部特写。

  陶暮在拿到剧本,设计周远霆这个人物小传的时候,就提议过用格斗术来反应人物内心的层次变化。让徐导大受启发。不过那会儿陶暮是为了将周远霆这个角色塑造的更加深刻立体。

  如今陶暮又给沈毓设计动作。虽然有些越俎代庖之嫌,但所有人都知道,陶暮是真的嫌弃沈毓的演技太差拖累剧组。这种提议绝对是取扬长避短之意。

  沈毓表情讪讪,忍不住辩解道:“可是这场戏要拍的是码头枪战。如果我不把手指头勾进去,是不是也不符合背景?”

  陶暮就不说话了。建议他是给出去了。沈毓肯不肯听,是他自己的问题。

  见陶暮没搭理自己,沈毓不免有些尴尬。眼巴巴地问道:“你是不是生气了?因为我没听你的建议?我只是觉得,我的想法也有道理。”

  徐导皱着眉头,将方才的镜头回放两遍。目光定在沈毓的脸部特写上,沉吟片刻,开口说道:“沈毓按陶暮说的来。”

  显然,与其拍沈毓的脸部特写,他也宁愿拍手部动作。至少能将严御此刻的心境烘托的淋漓尽致。

  一个镜头里边,两只持枪的手相对。一个勾着扳机,一个没有。视觉冲突和人物内心的冲突就出来了。

  沈毓抿了抿嘴,有些不甘心。最近一段时间,他确实也好好彩排了。每天晚上都对戏对到深夜,自我感觉很有进步。然而导演和剧组其他人还是宁愿相信陶暮。

  就连严大哥都在对戏的时候,口口声声叮嘱他,让他在拍最后一幕戏的时候不用想太多,跟着陶暮走就行。

  哪怕是为了镜头效果,陶暮都不会不管他。

  沈毓之前还在担心陶暮拍戏的时候不肯带他,一直提心吊胆。就怕自己表现不好。可现在陶暮真的带他了,沈毓又有点不甘心。他想到剧组里面疯传的,说陶暮特别会带人入戏的传言。总担心如果这场戏自己表现很好,别人会不会把功劳都推到陶暮头上,从而抹杀他自己的努力。

  沈毓抿了抿嘴唇,莫名觉得有点憋屈。

  然而对面,陶暮却被打理他。自顾自的调整了一下情绪,等着场记喊“action”,立刻举枪冲着他。

  因为心下有一丝丝的迟疑和不满,沈毓的动作就比陶暮慢了半拍。放在监视器里,就是肉眼可见的拖泥带水邋邋遢遢。

  “cut!”徐导不太高兴的喊了声咔,不明白沈毓又犯什么臭毛病。

  “拍戏专心一点。”徐导叮嘱一句,又来一遍。

  这一次沈毓没出问题。不过他的动作软绵绵的,抬抢的时候幅度太大,上扬之后又调整了一下角度才指到陶暮眉心。手臂还总有微微摇晃。因为太阳光过于炽热的缘故,还下意识的眨了眨眼。

  跟对面陶暮平平直直一步到位雷厉风行的举枪动作一比,很明显差出一大截。只能衬托出周远霆才是警校出身的。

  徐导皱了皱眉,完美主义再次发作。

  接下来,陶暮光是举枪这一个动作,就陪沈毓NG了半个多小时。好在陶暮当初在警校训练的时候,表现的特别刚。练习举枪的时候跟那些最优秀的学警一样,是在枪口吊了一块砖头的。所以哪怕半个小时过去了,陶暮的举枪动作依然标准。

  但沈毓就不行了。已经摇摇晃晃的。幅度特别大。

  徐导只能喊“cut”,让大家休息十分钟。

  化妆师立刻上前替陶暮补妆。盛暑天气,烈日炎炎。陶暮的动作虽然标准,但他的妆也花了。

  徐导看着手臂已经酸到微微发颤的沈毓,特别后悔的跟坐在一旁的武指老师吐槽:“我当初为什么不同意沈毓用替身呢!”

  简直就是跟自己,跟剧组过不去。

  武指老师坐在小马扎上笑。凑到徐导耳边悄悄嘀咕几句。

  十分钟后,拍摄继续。

  这一回,徐导特别鸡贼的让摄影师找准角度,直接拍手部特写,还让道具师给沈毓吊了下威亚来了个摆拍。这个镜头总算过了。而且拍的还挺成功。

  徐导高高兴兴地喊了一声“好”,坚决不喊“再来一条”,而是把他那颗脑袋歪出监视器,冲陶暮说道:“来吧,霆仔,接下来就是你的耍帅时间。”

  “千万别跟我客气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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